为进一步做好交通领域安全工作,规范安全管理行为,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,通过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相结合的方式,推动交通行业安全治理水平整体提升,现将交通领域安全生产“红黑榜”公布如下:
红 榜(3家)
“红榜”上榜理由:以上企业在道路运输工作中,严格遵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法规,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,定期开展应急演练,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。并建立了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机制,定期开展了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整改,确保了安全隐患“零容忍”。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卓越,管理体系完善、安全理念深入人心,完全符合“红榜”上榜标准,值得行业学习和推广。
黑 榜(3家)
上榜理由:一、2024年季度安全检查表第2、3季度只有检查人签字,检查事项空白。二、总经理岗位安全职责未及时更新,缺少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工作机制。三、停车场内两具灭火器损坏,不能使用。四、宿舍杂乱,照明线路未连接。五、主要负责人未定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。
上榜理由:一、厂区内维修垃圾未及时清理。二、库房门损坏未及时修理。三、维修间线路杂乱未规整。四、厂内1具灭火器失效未及时更换。五、无安全例会记录。
上榜理由:一、分拣工区寄件散乱。二、充电设备使用不规范。三、灭火器箱有遮挡物。四、未上墙悬挂相关制度。
春节假期结束后,全面复工复产,交通安全至关重要。希望“红榜”单位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为全县交通领域安全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同时,“黑榜”单位积极整改,将交通安全隐患彻底排查整治到位。全县各企事业单位以“红榜”单位为榜样,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切实加强安全管理,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。
行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2025年2月17日
来源:行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